生态环(huan)境部修订发布《排污允许管理办法(fa)》,本年7月1日起施行,排放(fang),单元,要求
新京报讯 据生态环(huan)境部音讯,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(huan)境保护大会和党的(de)二(er)十(shi)大报告提出的(de)“全面实行排污允许制”,持(chi)续深化排污允许制度改革,近日,生态环(huan)境部修订发布《排污允许管理办法(fa)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(fa)》),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。
《管理办法(fa)》进一步夯实“一证式”管理路径。突出排污单元全覆盖、环(huan)境管理要素全覆盖、污染物排放(fang)管理全覆盖,明白对排污单元的(de)大气污染物、水污染物、工业固体废物、工业噪(zao)声等污染物排放(fang)行为实行综(zong)合允许管理。全面落实相关执法(fa)法(fa)例标准要求,将大气、水、固废、噪(zao)声等多环(huan)境要素以及(ji)泥土污染重点羁系单元的(de)操纵有毒无害物资排放(fang)、泥土污染隐(yin)患排查、自行监测(ce)等要求依法(fa)全部纳入排污允许证,推进固定污染源“一证式”管理。
《管理办法(fa)》进一步深化“全周期”管理理念(nian)。明白申请、审批、管理的(de)全流程管理要求,紧抓排污单元生产、治理、排放(fang)的(de)全过程管控(kong)重点,强化排污允许全周期管理,突出全面连接融合环(huan)境管理制度,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管理,推进建成以排污允许制为核心的(de)固定污染源羁系制度体系,打通固定污染源环(huan)境羁系的(de)“全周期”。
在排污允许证申请与(yu)审批步伐上进一步范(fan)例,明白排污允许证首次(ci)申请、从新申请、变更等相关情形,范(fan)例企业必要供应的(de)材料、审批部分审核的(de)要求以及(ji)可行技(ji)术在申请与(yu)审批中的(de)应用等外容(rong),美满连续、调解、撤(che)销、注(zhu)销、遗失补领等相关划定。《管理办法(fa)》在布局和思绪(xu)上与(yu)《排污允许管理条例》连结同等,内容(rong)上进一步实化和细化。同时突出问题导(dao)向,连系排污允许制改革实践经验(yan)和遇到(dao)的(de)问题,对排污允许证申请、审批、发放(fang)、管理全过程的(de)相关划定进行美满,推进排污允许制度落地执行。